(摘)2023年正式上路,滿18歲不再需要法定代理人
18歲成年的意義在於,滿18歲的青年就需負擔和成年人一樣的法律行為責任。在法律上,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,各種法律行為都需要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才生效,但是成年後,像是簽署契約、辦信用卡等都可以自己決定。
郭怡青以買摩托車為例,「現在只要未滿20歲的青年買摩托車回家,如果父母不同意,店家就必須退款;一旦成年年齡降到18歲,未來只要滿18歲的孩子買摩托車,就不再需要父母同意。」
「下修到18歲,最多人質疑的就是孩子會不會不夠成熟?他們具備成年人的能力了嗎?」葉大華單刀直入,不等記者發問,直指多數人心中的疑問,「這是雞生蛋、蛋生雞的問題」,葉大華認為,公民的能力是要培養的,透過法律的修訂,釋出善意,展現社會對青年的接納和支持,近而透過教育和社會互動,讓青年一步步成為負責任的社會公民。
下一步:青年參政決定自己的未來
至於眾所矚目的參政權,因為是《憲法》規範,若要更進一步,讓18歲的孩子有投票權,仍需要修憲。「但這應該也是各界的共識了」,郭怡青認為這是台灣可以預見的未來。
曾發起市長候選人與青年面對面論壇的葉柏廷也認為,讓青年參政,除了是用選票帶動政策,讓社會不再忽視青年的聲音,他也期待能更進一步開放被選舉權的年齡資格,「未來是屬於青年的,讓青年決定自己的未來」,他認為,參政權不只是權力,也是學習承擔責任。他也建議,社會要開啟「選民教育」的可能性,在賦予投票權的同時,也具備法治和民主的基本知識。
「日本的產品開發是以13歲的青少年為對象,他們認為這個年齡代表下個世代,也是未來5-10年的主要消費者」,葉大華以日本的產品開發為例,期待「大人們」要把青年當作夥伴,建立友善青年的社會,讓青年感受到自己是被社會支持、接納。
她也談到台灣太陽花運動、香港反送中運動,一再讓世界看到青年豐沛的社會參與的能量。「讓青年參與,重視這個世代的挑戰與優勢,同時裝備他們成為公民的能力,學習與社會溝通,目標是讓青年成為社會有貢獻、成熟且負責任的公民」。